新葡亰8883ent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指引

发布人:宣传科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4-23

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医院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在独立区域开展并在服务设施、诊疗环境、服务时间、医护队伍、就医体验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满足患者多层次需求、由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为规范特需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新葡亰8883ent依照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特需医疗项目,具体项目可在价格公示区域自助查询。项目管理如下:

一、列入特需服务项目的情形

特需服务项目在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内选择形成,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广州市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属于“一般医疗服务”的项目;

2.属于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的项目;

3.以非疾病治疗为目的的项目;

4.现行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未达60%的项目。

二、符合上述特征,但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特需服务项目:

1.院前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有关的项目;

2.广州市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中属于“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的项目;

3.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宜纳入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

三、特需医疗服务规模。特需医疗服务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开展,不挤占基本医疗服务资源。

四、特需医疗服务在划定的独立区域开展,实行独立管理,不与基本医疗服务区域混用。

 

 

医务部   财务部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