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调节价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人:财务部 发布日期:2023-08-17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粤医保发〔2021〕2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广东省医保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多学科联合会诊(MDT)(门诊)项目线上/线下拟统一按照两种收费标准,由科室按需申请审批后执行市场调节价(全自费),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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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