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门诊静脉输液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3-01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以及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内容。为进一步配合医疗改革政策执行。新葡亰8883ent自2018年2月15日起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医务部、门诊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
相关资讯
2023-08-29
2023-04-04
2023-03-30
2023-01-16
2022-12-26